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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文試閱
那片牆上有光 朋友們來到我的新居,不免要發問的一個問題是,「這牆上的作品都是你照的嗎?」 這問題有三個關鍵字,一是「牆」。我從小小的一個湖景套房,搬到兩室兩廳的一層房子裡面,居處面積擴充,牆面也多出數倍。這些牆面有的被刷成新柳色,有的是米黃色,也有鵝黃和白色。 牆面都不是赤裸的,它們身上披掛著第二個關鍵字,就是一些被稱作「作品」的東西。朋友們一眼都看出來,掛在牆上的不是賣場裡被大量複製的成品,當然也不是拍賣會上登錄名冊的高價藝術品。 它們以作品的身分呈現在那裡,說出它們是被某個富有靈感的創作者創作出來的。誠然如此,我一位藝術經紀人朋友,也是一名業餘畫家,看了這些牆上作品,就說它們的image非常強烈。image,可以把它領會成影像感。 這些作品的影像感之所以強烈,因為它牽涉到第三個關鍵字,照。用相機照相的「照」。所有影像都是照出來的,那便是攝影作品。這些作品百分之九十五都是黑白照,又百分之八十都是京都。 是京都的電車鐵軌,京都的玻璃模特兒櫥窗,京都的寺台樹影佳人,等等。除京都以外,也有一些北歐影像,都是攝取於一般日常。日常生活及其氣味透過相框裡的影像,自然而然地流動一種氛圍,好像在說著什麼已完成的,或正在進行中的故事。 大大小小共二十多張。 看著牆上種種城巿日常,我回答朋友的問題,說:「不是。」 這些作品都不是我的,是我在台北的朋友送的。朋友清華大學畢業,不知何時起就熱愛攝影。(他的嬌妻恐怕要站起來說:不是熱愛,是視攝影如命啊!)他臉書大頭貼是手擎一台老相機自拍。寫這文的時候,他正在愛爾蘭旅行,帶七台各式相機──含手機可算八台吧。我兩次從台灣返美,他沖印這些相片送我,他知道我是喜歡的。 這是人人都攝像的時代;臉書、網路,加上智慧型手機,影像就無時不在竄流、複製、傳播。影像爆炸。影像是一個國度。前兩個月,朋友從遠方寄來一本書,阮義忠《攝影美學七問》。封面文字說得太好了,「攝影,是一種信仰,」下一句又說,「他選擇以光來發聲。」 是的,光。 神說,要有光,就有了光。 光說,要有影像,就有了影像。 光把一條石板道的風格說出來,光把一束風中芒草的思想說出來,光把一個夏日午後的悠閒說出來,光把一隻街貓停佇回䏬的探尋說出來,光也把一名藝伎的妝容含蓄、一位老人的疲憊步伐,以及一個旅人孤獨站立在月台候車的身影說出來。 像隧道一樣的月台,標示燈、廂號燈微亮,畫面很暗很暗,只有隧道盡頭一坨光,是火車或電車要來了嗎?還是隧道外原有的天光?因為有這坨光,我們才辨識了月台、軌道、牆柱;也因為有這坨光,我們才看見一個人站在那裡。一個月台,一個人。 光好像在說,看哪!那旅人。 那旅人不是我,又是一個非常像我的「我」。 我可以從那畫面,從那有光又陰暗的影像,敘述一場往事,鋪陳一段旅途,或者造出一部小說。寫在風中。 一路隨光而行。 要有光。在現代藝術裡,一塊黑布、一張白紙也可以成為一件作品,惟攝影不行。沒有光,攝不出影,顯不出像,也就說不出話,成不了一件作品。沒有光,我們走著走著,就可能都在路上迷失了。 你知道嗎,我是為新居牆上的作品們感到驕傲的,因為有它們,我聽見了故事,我摸到了自己的心;更重要的,是它們使我的居所看起來像一座有文青氣息的藝廊了。 |